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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S終止F-1學生和J-1交流訪問者身份有效期,停留上限設為四年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於2026年7月17日在《聯邦公報》發佈最終規則,終止對F-1學生、J-1交流訪問者及I簽證(外國媒體代表)持有人的“身份有效期”(Duration of Status)政策,改為固定居留期限。新規將於2026年9月15日生效。
根據新規,F-1學生和J-1交流訪問者將被允許停留其具體項目所需時間,但上限為四年。I簽證持有人的最長停留期為240天,持中華人民共和國(PRC)護照者則為90天。現行政策自1979年(F-1)和1985年(J-1及多數I簽證)以來,允許持有人停留至學業或項目結束,無固定截止日期。
若需超期停留,持有人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延期申請(Extension of Stay, EOS),包括生物識別和背景調查。F-1學生的畢業寬限期從60天縮短至30天,用於離境、轉學或變更身份。研究生在項目期間不得更改教育目標或轉學,除非獲得學生與交流訪問者計劃(SEVP)的例外批准。超期居留將開始累計非法停留,並可能觸發3年或10年再入境禁令。
新規設定了過渡期:生效後前六個月內,申請OPT或STEM OPT的F-1和J-1持有人可暫免EOS申請要求。現有身份有效期持有人將轉入固定期限系統,而非立即失效。
DHS在規則前言中指出,原有制度使移民官員難以追蹤持有人是否仍從事授權活動,並引用了“付費滯留”欺詐、長期掛靠學業以及少數間諜案件。該機構估計,學生和交流訪問者的逾期居留率高於其他非移民類別。
批評者認為,許多博士項目需五至七年,四年上限不足;學校和贊助機構將面臨額外行政成本;USCIS審理延誤可能導致學生身份懸空。DHS自身的成本效益分析也承認可能導致入學人數下降。
若您當前持有F-1、J-1或I簽證,新規不會立即剝奪身份,但您的停留將轉以固定截止日期度量。建議項目時長超過四年的持有人提前與國際學生辦公室溝通延期申請事宜。DHS和USCIS預計在生效日前發佈進一步指南,相關訴訟亦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