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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IRCC:血统入籍申请材料出错可被认定为虚假陈述,无论是否故意

发布日期 2026-11-07来源 CIC News ↗政策法规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对血统入籍(proof of citizenship)申请中的错误持严格立场:只要错误属于重大信息,即使申请人并非故意,也可能被认定为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据CIC News 2026年11月7日刊发的文章,虚假陈述在加拿大移民法中被视为与欺诈同级的严重违规,认定不以主观故意为前提。

按文章定义,虚假陈述指提交给IRCC的信息同时满足两点:不真实、具误导性或信息不完整;且足以影响法律适用于该个案的结果。文章举例称,邮编拼写错误通常不会改变官员决定,但若祖母的出生地被写错、而该出生地正是申请人主张血统的依据,则可能改变整个结果。隐瞒信息同样计入,例如未披露影响祖先加拿大公民身份主张的细节;由亲属或付费协助者代填的部分若出错,签署声明的申请人仍需负责。

文章指出,非故意(innocent)的虚假陈述确实可能发生。例如申请人取得曾祖父的出生记录并据此组卷,但官员后来发现该记录实际属于另一名同名、出生地不同的人,即便文件是误交,仍构成虚假陈述。文章称,这类情况在血统入籍申请中并不罕见,因为申请人往往是在为本人未曾亲历、由早已去世的办事人员记录的事件作证。

后果方面,文章列出:申请被拒、罚款、指控,以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虚假陈述也是撤销加拿大公民身份的理由之一,适用于通过欺诈、虚假陈述、不正确文件或明知而隐瞒重大事实取得身份的情形。文章称,截至撰写时,proof of citizenship 申请的处理时间为34个月,申请被拒意味着需要重新开始流程。

文章还列举血统申请中容易被认定为虚假陈述的错误类型:附上错误祖先的记录;在CIT 0001表格中勾错与所主张血统亲属的关系类别(生父母、收养父母或出生时的法定父母,类别不可互换,收养可能影响血统链是否成立);未披露血统链中有人放弃加拿大公民身份;对缺失细节进行猜测而非按指引填写“unknown”;提交经Photoshop或AI修改的出生证明等文件。

若申请人认为已提交的信息有误,文章称宜尽早通过专用网页表单告知IRCC并说明情况,需在收到回执(AOR)之后进行;这并不保证问题完全解决。部分申请人先通过程序公正信(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得知问题,IRCC在官员就虚假陈述作出最终决定前发出该信,留出回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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